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请仔细审阅。
本法律合约乃由我司,其承继人或转让人,与本合约的合约方共同订立(下称“客户”)。
本公司是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条文下注册的公司,注册号1993098,注册办事处为Vistra Coporate Services Centre,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本公司根据2004年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例授权为商业公司。
杠杆式外汇产品交易买卖涉及潜在的利益与损失,并不能保证绝对的盈利或亏损。若买卖情况不利,损失有可能超过最初投入的金额。买卖的价位波动受多种全球性的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大多是难以预计的,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结算失利的买卖。我司的职员虽然不断注意市况,但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预测准确性的保证,也不能保证任何损失不超过某一个金额。
请在签署本协议前,小心阅读整份协议。注意:通过网上开户者代表同意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与亲身签署协议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相同。我司会及时上载最新修订之协议内容,客户有必要自行查阅以保障知情权。
本项简要声明并不披露关于外汇产品的所有风险及其他重要方面。鉴于有关风险,客户在参与交易之前,应该了解交易性质及将会面临的风险程度。外汇产品交易并不适合于普罗大众。客户必须根据客户的投资经验、目的、财力和承受风险能力等相关情形仔细考虑金银交易是否适合客户本人。客户在开户及开始交易前应该咨询法律及其他专业意见。
外汇产品交易伴随很高风险。相对于外汇产品价格而言,初始保证金的金额可能比较小,这样交易就会被杠杆化。即使市场上出现比较小的变动,也会对客户已经或将要存入的资金产生相对大的影响:对客户也许有利,也许不利。客户可能需要为了保持头寸不被结算而需要承受客户存入本公司的初始保证金及任何追加资金上的损失。如果市场变动对客户不利或导致保证金水平下降,客户有可能无法及时追加保证金来维持头寸而在亏损的情况下被清算,客户将必须对由此造成的亏损自行负责。
下达某些旨在将损失/利益限制在特定金额的指令(例如“止损”指令,或者“止盈”指令)有可能并不见效或没有执行。如果订单是限价单,没办法保证订单以限价执行或会执行。一些实用头寸合并的策略,例如差价或同价对敲,或许与单纯做“长仓”或“短仓”存在着相同的风险。
其他交易的额外风险
大部分电子交易的设施是通过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来进行交易指令的传递、执行、匹配、登记和交易清算。与所有的设施和系统一样,他们容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清算所及/或公司设定的有限度责任。这些有限度责任可能各有不同。
有别于公开喊价买卖的交易运作,电子交易会令客户有机会遇到由于计算机的硬件、软件及互联网传输的失误,而导致客户的指令处于未被执行或完全不会执行的问题,客户必须了解有关风险并不能将第三方风险转嫁至我司。
在某些司法辖区,且仅在限定的情况下,公司可被允许开展场外交易。这些交易或许会增加客户的投资风险,因为该公司可能是客户的交易对手。场外交易的监管一般较少,或由独立监管团体来负责监管。所以,在进行交易时,客户必须详细了解交易规则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其他司法辖区市场(包括正式连接到本地市场的市场)进行的交易可能会使客户面临其他风险。在那些市场的规定下,投资者受到的保障可能不同,或甚至会减低对投资者的保障。在开市交易前客户应该询问任何与客户交易有关的规定。客户的当地监管机构,将不能强迫执行客户交易所在的其他司法辖区的管理当局或市场的规定。客户应在交易前确定并了解本身所在地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可得到的补偿。
在客户开始交易之前,客户应该了解清楚所有佣金、收费及其他应付的费用。这些收费将会影响到客户的凈利润(如有)或增加客户的损失。
市场状况(例如流动性)及、或某些市场的运作条例(例如由于价格限制或停市造成的任何外汇产品暂停交易),有可能增加损失的风险,因为完成交易或平清、对冲头寸已经变得很困难或不可能。再者,相关资产与外汇产品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不复存在,缺乏相关资产的参考价格,使“公平”价格难以判断。
客户必须熟悉各种有关“为进行当地或外地交易存放的金钱与财物”有哪些保障,特别是在公司资不抵债或破产的时候。客户可收回现金与财物的程度,是受制于特定法例或当地的规则。在有些司法辖区,当清债出现亏空时,特地标明为客户所有的财物将与现金一起被按比例加以分配。
客户须知如果交易活动被不可抗力干扰时,客户的订单可能无法执行,或在相对通常情况不足的条件下被执行。不可抗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在我司开立账户以便通过外汇产品场外Over-the-Counter市场(以下简称「OTC」)从事以按金形式进行的合约单位的外汇产品投资,并不涉及实货交收。客户确认已了解下述有关杠杆OTC交易的因素,以及为客户提供的风险披露声明。
由于我司没有控制信号数据的能力,信号数据经由互联网传送的稳定性,是需要依赖客户设备的结构或连接的可靠性,我司不会对互联网上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丶失真或延迟负责。
外汇产品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并非适合每个人。请参照客户协议书了解风险的详细介绍。不论网上交易多么方便或有效率,这并不降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
客户明白并确认客户的交易密码须绝对保密,客户是交易密码的唯一授权用户。同时,客户同意就任何利用其交易密码而向我司发出的交易指令承担全部责任(不论是否由客户授权并经我司批准)。交易商不须对客户因执行交易指令而引致的损失负责。若客户将交易密码透漏给第三者,不论密码透漏是蓄意的、非故意的或错误的,客户必须对所有交易、损失、费用及支出负责,而我司无须为任何经核实密码后执行的交易所引致的损失、费用及支出负责。
当某些报价或成交价发生错误时,我司将不为此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错误负责。这些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员的错误报价、非国际市场价之报价,或是任何报价错误(例如:硬件,软件或网络之问题,或是第三者所提供之错误数据)。我司不需为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负责。下单时需预留足够的时间让系统执行订单和计算所需的保证金。若订单的执行价格或订单的设定和市场价格过于接近,将可能会触发其他订单(不论是哪种订单类型)或发出保证金提示。我司不会对由于系统没有足够时间执行订单或进行运算所产生的保证金提示、账户结余或账户仓位负责。上文不得视作内容全部,一旦发生报价或执行错误,我司保留作出任何更正或调整的权力,任何有关报价与成交错误之争执只能由我司完全自主决定解决。若因此使我司有任何损失丶损害或责任,客户同意予以赔偿使我司使其不受损害。
互联网丶联机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在我司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市场价格。"套戥"及"切汇",或因网络联机的延误而利用差价获利的行为,并不能存在于OTC场外交易市场中。我司不允许客户在本公司的交易平台上进行此等套戥行为。依靠因价格滞后带来的套戥机会所进行的交易有可能会被撤销。我司保留权利对涉及上述交易的账户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我司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或核淮所有下单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我司可完全自主解决因套戥或操控价格而产生的纠纷。我司冻结客户取款的权利直至以上的问题能够解决。在此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并不免除或损害我司对客户和其职员拥有之权利或赔偿。
我司严禁任何账户以任何形式对其价格丶执行及平台进行操控(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未经我司批准进行的第三者交易)。若我司怀疑任何账户从事操控,我司保留对账户进行调查及复核的权利,并从涉嫌账户中扣除由相关活动所赚取的盈利款项。我司保留对相关账户进行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对于涉嫌从事操控的账户,我司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丶对下单进行核准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对于由套戥以及或操控所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我司完全自主解决。我司可酌情决定向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报告有关事件,而不会就事件报告通知相关客户。此处所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并不免除或损害我司对客户和其职员拥有之权利或赔偿,所有均为明确保留的权利或赔偿。
客户与我司进行的交易并不是在交易所进行。一旦我司破产,客户向我司追回有关存入资金或在交易中赚取的利益,可能不会得到优先偿还权。没有优先偿还权,客户就是无抵押债权人,会在偿付那些优先索偿后才与其他债权人获得补偿。
9.2.1 我司如认为有关货币的相关金融市场的市场状况受到严重干扰,则可随时向客户发出通知(「干扰通知」)。
9.2.2 有关情况包括我司认为,于我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在相关金融市场上无法取得有关货币的头寸,或因国内或国际的金融、政治或经济状况或外汇管制,导致取得上述头寸变得并不可行。
9.2.3 当干扰通知在发出后,我司的责任将会暂时终止,而我司会与客户磋商其他安排。若双方于定价日期前达成协议,则该等其他安排将生效。若双方未能于该期间内达成协议,则双方根据相关交易的各自责任将获解除。
我司并不监管介绍人的活动,不对介绍人作出的任何声明承担责任。我司和介绍人相互完全独立。我司和介绍人直接的协议并不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关系。介绍人不是我司的代理人或职员。
我司同意客户开立和持有一个交易账户,并可能通过或透过客户的我司账户向客户提供有关买卖 OTC(如上文客户告鉴里所界定)。
"我司"一词包括我司,其分部,继承人和转让人。"客户"一词乃指订立本协议的一方(或多方)。"协议书"一词包括所有客户在任何时候为维持其我司账户而订立的其他协议或给予的授权。本协议的段落标题是为查考便利而加入,并不限制或影响段落条文的应用与意义。
本协议(包括风险披露声明丶客户告鉴丶免责声明丶本客户协议以及开户申请表)将持续有效,并涵盖客户任何时候在我司开立或重新开立的所有账户,不论任何我司或其他继承人丶转让人或关联机构的人事变动。如果发生合并丶兼并或其他变动,本协议(包括任何授权)将适应我司或其他继承人或转让人的利益,并对客户及其/或其遗产继承人丶委托人丶管理人丶法定代表丶继承人和转让人具人约束力。客户只有在确认本协议之后才可在我司进行交易,并同意客户与此交易有关的权利或义务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
仅当我司确认及批核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作已为我司所接受或成为客户与我司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司可以为客户部分或全部的买卖指令进行对盘及/或下达市场。我司获授权按照客户的指令向对手方如银行丶机构或资深参与者为客户账户进行OTC 买或卖。除非客户以书面形式作出反对,否则我司获授权和我司认为适合之对手方如银行丶金融机构或资深参与者执行所有订单。只要我司没有收到客户的书面通知告知反对授权人(包括客户的高级职员丶合伙人丶法定负责人)获得授权,我司将视作客户同意我司有权根据客户或其授权人发出的指示进行OTC 买或卖。
客户授权我司依据和执行似是从授权人所得来的任何指示丶授权或信息。所得来的方法为通过电子方式传送。因此客户同意:
所有本协议下的交易均受辖于执行交易的对手机构或其他银行间市场(及其清算组织,如适用)的宪章丶细则丶条例丶规定丶习惯丶用法丶裁决和解释,并执行所有适用的香港法律。如果此后通过的任何法令,或任何政府机构通过的任何条规,对我司产生约束力、影响或冲突到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受到影响的条款将视作被有关法令丶条规变更或替代,而其他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客户确认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受辖于前述监管要求。
客户在此确认并同意下述情况有可能出现:即与我司相关的某一营业人员丶董事丶关联机构丶关联人丶雇员丶银行或银行雇员丶交易商及我司本身可能是客户账户进行的交易的对手经纪人或委托人。客户在此同意进行上述交易,仅有的限制是有关执行买卖订单的银行丶机构丶交易所或交易委员会的任何可能的条例或规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任何可能的限制与条件。
如发生下列情形:
a) 用我司代为客户保存或控制的资金或财产来抵偿客户直接或因提供担保而对我司负有的债务;
b) 买卖任何为客户持有的外汇产品头寸;
c) 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订单,或其他任何以客户名义作出的承诺
采取任何上述行动可能并不以下列为条件:
- 即要求客户提供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或事先将买卖决定通知客户丶客户的个人代表丶继承人丶委托人或转让人等丶且不论涉及的所有权利益是否为客户独有或与他人合有。
- 为了建立我司判断认为有益于保护或降低客户已有头寸的差价或同价对敲,我司有权平清客户的多头或空头头寸。
- 根据我司的判断及酌情权,在此所述的买卖行为可以通过任何银行间或其他经常进行业务的交易市场进行,或公开拍卖私下出售,我司可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而不受赎回权的限制。
- 一经我司要求,客户将在任何时候对其账户的欠款负责,且当其账户被我司或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仓之时丶在任何时候均对其剩余欠款负责。如果根据本授权进行的平仓所实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客户向我司所欠的债务,一经要求,客户将立即支付欠款丶所有未偿还债务丶以及相应利息(计算方式如下:在主要银行提供的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再加3%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以及所有托收费用,包括律师费丶证人费丶差旅费等。如果我司因为客户的账户支付了除追收欠款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客户亦同意支付该类费用。
客户明白投资于杠杆或杠杆式交易是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只适合能够承担超过其保证金存款损失风险的人士。客户理解由于OTC 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证金较低,OTC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相当大的损失,该损失可能超过客户的投资和保证金存款。客户保证其愿意且能够在财务上或其他方面承担 OTC 交易的风险,客户同意不会就因遵循我司或其雇员丶代理人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荐或建议,而造成的交易损失追究我司的责任。客户认识到不可能保证OTC 交易会获得盈利或不受损失。客户承认其未从我司或其任何代表人或介绍人或其他客户处获得盈利保证,并且未根据任何上述保证来订立本协议。
我司将不负责因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丶电力短路或任何其他我司所不能控制或预计的原因带来的指令传输的延迟。我司将仅对直接因为我司的过失丶蓄意过错或欺诈造成的行为负责。由我司按本协议雇用的任何介绍人或其他参与人的过失所引起的损失,我司将不负责。
订单的确认报告和客户的账户报表将被视作正确丶终结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的证明,除非客户在收到我司平台或其他方式送达报告的一日之内立即作出反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客户的书面反对应寄往我司网页上最新提供的办事处地址,地址或会不时有所变更,请要求回邮收据。如未反对,则我司或其介绍人在客户收到上述报告之前采取的所有行动将被视作已被批准。客户未收到交易确认将并不解除其作出上述反对的义务。
报告丶报表,通知及其它通讯可能送达至客户的电子邮件或申请表上客户的地址。所有如此送出的通讯联络,不论是邮寄丶电报或其他方式,一旦投入有关邮政机构,或经发送机构收受,即被认定已由我司发出,且被认定已送达客户本人,不论客户是否实际收到。
客户将支付因我司所提供的服务产生的介绍人费用丶佣金和特别服务或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价和折价,报表费,闲置账户费,指令取消费,转账费和其他费用) ,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由银行间机构丶银行丶合约市场或其他监管或自律组织收取的费用) 。我司可能不经通知收取佣金丶费用及/或收费。客户同意向我司支付其欠交款项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在主要银行提供的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再加3%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
所有这些费用将在发生时,或在我司完全自主决定下由客户支付。客户授权我司从其账户中扣留上述费用。客户同意在其指示我司将其账户的未平仓头寸丶资金,及/或财产转向其他机构时支付由我司确定的转账费。我司确认所有向客户报出的价格不包括溢价与折价。
我司视乎交易的贵金属合约向客户收取溢金或给与折扣,包括买入或卖出,溢金或折扣会定期调整,建议客户阅览网上的修订。
客户同意就政府对所有交易或交易活动产生的利益所征收的税项和费用作出个人负责。客户亦同意到期时直接从客户的户口扣起或扣除这些税项或费用。
在客户所持的任何未平仓交易中,我司将不时按下列方式,将客户自定价日期至清算日期所赚取的利息计入客户的账户,或将所产生的利息从客户的账户扣除:
14.1 客户须确保其账户于任何时间,均存有足够水平的保证金。我司保留对所有未平仓交易进行强制平仓的全部权力:
14.2 我司将有权按其唯一酌情权,不时厘定按市值计价的价值。
14.3 锁仓并不能完全免却强制平仓的风险,其账户余额可能因利息开支及买卖差价改变而触发强制平仓,因此客户在进行锁仓后仍须不时留意其账户结余及维持保证金金额。
于交易发生前(无论客户属于购买抑或出售合约),我司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就客户目前或将会于我司建立的任何预计或现有未平仓交易,要求0至相等于合约价值100%的保证金。
客户同意当我司作出追补资金的要求时,迅速以我司所要求的转款方式满足所有保证金要求,而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丶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我司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存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使用刚存入的保证金作为新头寸的按金,更可能不可以作为追加保证金,客户同意承担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而面临的强制平仓之损失,其损失可以超过客户最初投入的初始保证金。此时客户交易账户中的金额可能为负数,但是我司有权不追讨客户上述部分的负数金额。我司可能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清算客户的账户,即使我司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了该权利。任何我司过去的保证金要求均不妨碍我司不需通知而提高上述保证金要求。
客户有权随时通知我司提取指定的可用现金结余,客户同意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丶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我司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取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收到所提取的金额。客户同意不追究我司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自身取款要求所引起的责任。客户确认一旦下达取款要求,我司将实时从客户账户结余中扣除该款额。
客户必须确保其所指定的往来银行账户属于客户本人,我司均不接受任何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介绍人)存取款。客户提交存款证明并确认为第三者存款者,我司完全拥有权利对客户账户进行以下处理:
客户理解丶确认并同意我司可能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我司会把这些修改或变更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客户应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受此约束,客户理解和同意我司不会为其另行发放新的客户协议书。而不论客户之前是否已经在网站上签署或亲身领取了客户协议书,所有旧有的条款将被视作被新的条款变更或替代,而其他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 任何协议双方的交往过程,或因我司或其他代理人在任何情况或一系列情况下未能坚持其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可间接解释为权利的放弃或更改。任何口头协议或指示均不可被承认或执行。
17.1 本协议将始于有效直至终止,而客户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只要届时客户没有持有未平仓现货贵金属头寸,不对我司负有任何债务,且我司办事处实际收到终止通知;或任何时候我司向客户传递终止通知,由发出通知那日收市时开始生效,条件是如此终止将不影响任何之前签订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协定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解除客户引起任何欠款的责任。如客户在长时期内没有交易及/或存款, 有关帐户将被视作为不活跃账户。介时会将有关账户设为休眠状态, 而不另行通知。详情请与在线客服查询。
17.2 若我司得悉或有理由相信出现下列任何事项:
17.3 由本协议终止日期起计两个营业日内,客户须按照我司的书面指示,归还或销毁从我司收取的所有材料。任何一方就支付材料费用、交付材料及销毁材料的责任应于本协议终止后继续维持有效。我司因实施本条而产生的任何责任,须由我司根据本条厘定。
客户同意,如果因为客户未能完全与及时地履行其承诺或因其声明或保证并不属实或正确,而给我司带来了任何债务丶损失丶损害丶成本或费用,包括律师费,客户将对此向我司,其有关机构丶雇员丶代理人丶继承人及转让人予以赔偿并使之不受损害及损失。客户同时同意立即支付给我司在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文时带来的损害丶成本与费用,包括律师费。此外,假如损失来自:
客户确认
客户声明并保证:
客户声明并保证向我司披露的财务讯息准确地表达了客户目前的财务情况。客户进一步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凈值时,资产与负债已被仔细计算,并将负债从资产中扣减来确定客户在财务讯息中提供的凈值。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资产价值时,客户包括了现金及或现金等值品,和可以流通证券,自有房产(不包括主要住宅),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及其它有价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负债时,客户包括了应付银行的本票(担保或非现担保),应付亲属的本票,应付房产抵押贷款,(不包括基本住所)及其它债券。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流动资产时,客户仅包括能迅速(一天时间以内)变现的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其已非常仔细地考虑了客户资产中可为风险资本的部分。客户保证及声明风险资本是指如此金额的资金,即客户愿意将其投入风险之中,且即使损失也不会对客户的生活方式带来任何改变。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以致降低客户的凈值丶流动资产及/或风险资本,客户同意立即告知我司。
客户保证及声明其未有与客户的介绍人或任何我司雇员或代理人就其我司账户的交易签订任何单独协议,包括任何保证其账户盈利或限制损失的协议,客户同意其有责任以书面形式立即告知我司任何此类协议。此外,客户同意如果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有关交易账户的声明有异于客户从我司获得的表述,客户同意以书面形式提请我司的注意。如果因客户未能及时将有争议的交易告知我司而造成其损失,客户同意赔偿我司以使其不受损害。本条款下的通知需要送往我司的办事处。
客户授权我司,或代理人以我司的名义,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并为此联系我司认为与证实客户资料有关的合适的(所有)银行丶金融机构和信用机构。客户进一步授权我司调查其目前和过去的投资活动,并为此联系我司认为合适的期货交易商、交易所、经纪人/交易商、银行、及法务信息中心。如果客户以书面形式向我司作出请求,客户可被允许复印上述记录,费用完全由客户承担。
我司有权在有或没有使用自动声音警告装置的情况下用电子仪器纪录客户与我司或其代理的电话谈话,而此纪录及此记录的复制版本可用作任何用途,包括核证客户之指令。此纪录的产权绝对归我司独有。客户同意,倘若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录音或此类录音的复制版本作出证据。客户同时承认我司无责任长期保留该记录及该纪录的复制版本,而我司有绝对酌情权厘定该纪录及该纪录的复制版本的保留期限。如果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非我司所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盗窃、火灾、天灾、设备之技术性失灵等而导致我司遗失或不再管有该纪录及 / 或该纪录的复制版本,我司概不就客户的外汇产品合约所涉及的任何损失或支出负上任何责任或义务。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丶争执或索偿丶违约终止或合同无效等均应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在发生仲裁那日开始按目前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程序以英语进行。
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保证金追缴机制是为了对冲账户余额低于该账户存入的资金价值。当目前的凈值低于建仓的保证金额的30%(实际以网站公布为准)时,保证金追缴机制将自动关闭亏损最多的头寸。如果出现不利的市场情况,特别是出现价格大幅波动时,由保证金追缴机制平仓的执行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可能会超过客户的账户余额。我司有权于损失会超过客户的账户余额时向客户追收账户负数金额。
根据此项协议,我司可授权其全部或部份的权利或义务予任何人,而无需经过客户的事先同意或批淮。
除这项协议所载的标准风险披露外,客户应注意以保证金为基础的OTC外汇产品交易是金融市场上最具风险的投资方式之一,且仅适合于有经验的投资者和机构。在我司开立的账户允许客户以很高的杠杆比率进行外汇产品交易。鉴于存在损失全部投资的可能性,在外汇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投机的资金必须是风险资本金,其损失将不会对客户个人或机构的财务状况产生太大影响。
如果过去客户只曾投资于低风险的投资工具,客户可能需要在正式买卖之前学习外汇产品交易。客户需要认识到假如在交易外汇产品时市场走势并不如客户所预料时,客户有可能损失所有存放在我司作为初始保证金的资金。如果客户希望继续客户的投资,客户必须确认客户的资金是纯风险资本金,这些资金的损失并不会危害到客户的生活方式或损害客户的未来退休计划。此外,客户完全明白外汇产品投资的性质和风险,客户在投资时承受的损失不会影响到第三者。
若客户的开户申请表上的数据有任何更改,客户有责任立即通知我司有关的更改。
客户在此同意,我司不会邮寄客户的交易账单,客户的账户信息与交易确认会经由我司平台提供-客户将通过我司的平台登入账户查阅其账户信息。我司将公布客户的所有账户活动,客户将可以获得每日及每月的账户活动报告,以及每项已执行的交易报告。在客户的网上账户公布其账户信息将被视作递交了交易确认和对账单。任何时候,账户信息将包括带有票号的交易确认,买卖价格,使用的保证金,可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数额,盈亏报告,以及所有头寸和未完成下单指令。
我司私隐政策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客户权益,便利客户开设和维持外汇产品户口,提供融资和金融顾问服务。我司忠诚地为客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出保密的监控。除了得到法例批准,我司绝对不会把任何非公开性的数据给予任何个别人士。
当客户在我司开立或维持一个交易账户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作公司的内部商业用途,例如评估客户在财务上的需要,处理客户的交易以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提供一般交易上的服务及按监管程序需要确认客户身份。我司需要客户提供以便运作的数据报括:
我司只会把客户所提供的数据,有限地让服务客户的雇员查阅,以便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和产品介绍。这些程序上的要求,都是为了保障客户的非公开性数据不会受到公开,保护客户的私隐。我司绝不会把客户的姓名和个人资料,销售或租借与任何人士。
Cookies是在客户硬盘上的一个追踪设备,能追踪及储存客户使用网上服务的有关数据。我司可能会在客户的计算机设定及存取Cookies,以协助我司了解哪些广告和推销吸引客户浏览我司的网站。我司及其分支部门可能会于我司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Cookies来追踪客户在我司网站的浏览,收集得来和共享的资料是不具姓名及无法被个别辨识的。
我司采用 Secure Socket Layer (SSL)编成密码技术来保护客户所提供的数据。这种技术能保障客户的数据于传送往我司途中免受他人拦截及盗取。我司致力确保网站是安全及符合业界标准,并且使用其他数据保障工具,例如:防火墙丶认证系统(密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和操控机制来控制未获授权的系统进入和存取数据。
我司提供的一些金融产品和服务,可能需要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及一些不隶属我司的推广公司共享上述的个人资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包括以合约形式代表我司提供服务的公司,例如提供短信服务的公司,维护及开发数据处理的软件公司等。这些第三方公司的保密守则与我司不尽相同,如果是由于第三方公司的任何原因导致客户数据泄露,我司概不就客户因此所涉及的任何损失或支出负上任何责任或义务。
另外,若因法律的要求允许我司向监管机构披露个人资料。例如:如有必要遵从法庭的传令或其他官方要求,或为保障我司的权益和财产,我司需要和监管机构或法律执行机构合作时可以披露个人资料。向不隶属我司的第三者披露非公开的个人资料前会先通知客户有关私隐政策,会给予客户足够时间退出参与数据披露。公布新类别的个人资料前丶新类别的非个人资料前丶向新的第三者(不隶属我司)披露数据前,我司会向客户提供修订的私隐政策和新的退出参与通知。所有我司雇员执行政策时会受到合理的监管确保遵守法则。
客户同意我司为其在我司平台上设立最终客户的MyFaceID账户,保存与记录我司获取的身份信息验证记录。
为了维护网络交易的公平性,我司不接受利用任何操作软件进行下单交易的行为,如经发现会取消交易资格或代理资格,并追回相关账户所有利润和所需费用(包括充值手续费、交易编码费)。
任何客户与我司之间有关客户的争端,将根据本协议的仲裁方式解决。任何由该仲裁作出的裁决将作为最终裁决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均可依法执行。
本协议及协议方的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受我司所处的法律管辖,并据此解释与执行。据此并没有和法律抵触而干预或妨碍条文之应用。
在适当情况下,我司所持有关客户的所有通讯及数据均可向执法机关及监管机构披露并受其检查。此外,客户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防止洗钱及反恐融资法例,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取得或提供充分证据,以了解可能由客户所代表与我司订立任何交易的任何人士身份。
各订约方不得于任何时间以任何目的代表其他订约方或以其他订约方的名义作出承担或使用其知识产权。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否则各订约方不得:
所有非美元存款,均会被兑换成美元。客户如欲以人民币取款,我司将会按照当日银联汇率将其美元兑换成其指定货币。我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无需预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更改上述汇率。
倘若客户需要关闭账户,请向我司的雇员提出申请,客户需确保账户内并未持有任何未平仓头寸,我司将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予以处理。
由于互联网之间的信号丶其接收或线路丶其设备/系统之设定或其连接系统之可靠性,均并非我司控制范围以内,故我司将不可能就通过互联网交易时出现的通讯故障丶失实或延误而负责。外汇产品交易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并非适合每个人。不论网上交易如何方便丶快捷,亦不可能减低有关交易时所带来的风险。客户确认贵金属交易的现货价格乃因机构而异,并且于分秒间亦会随时出现变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传送上存在时差,故有时甚至不能根据所公布的价格进行交易。因此,客户同意接受我司不时提供予客户的价格,乃当时所能取得之最佳价格。
客户同意:在未经我司书面同意前,不会将透过电子交易服务获取的财务数据或其他信息在其日常业务中使用,亦不会向他人分发、复制、出版或散播该财务数据或其他信息。若客户违反本条款,客户将须承担引致我司的一切损失及损害。
我司认为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暂停提供部份或全部电子交易服务,以进行定期或紧急维修;在此等情形下,我司应在暂停服务前采取合理措施通知客户。客户明白及接纳我司可随时行使其绝对酌情权决定而无须给予客户预先通知暂停、禁止、限制或终止客户使用或进入我司的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而进行任何交易。而有关情况将不影响双方在暂停、禁止、限制或终止进入我司的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或客户结束其电子账户前所享有的权利及/或承担的义务。我司绝对不需要对客户存放于该账户内的按金保证或任何款项支付利息。
客户确认我司并不保证客户透过电子交易服务所发出的交易指令将得以执行。交易商或其职员或代理不须对任何未获执行的指令负上责任。除非客户已清楚地收到我司确认已收到或己执行客户指令的信息,否则不应视为我司已收到或已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之例外情况,因计算机系统出错、电子交易系统出错、错误价位(非国际黄金市场当时成交之真确价位,客户必须接受交易商本着诚信及专业的基础而决定价位的真确性并以交易商的最终决定为标准)等情况导致我司向客户错误发出确认书,交易商有最终权力单方面作出修改甚至取消该确认,客户须完全接纳交易商的决定及承担相关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我司为确保客户利益,所有客户账户禁止未经我司同意下授权第三者操作客户的账户。如本公司发现或怀疑客户为未经本公司同意下授权第三者操作的账户,本公司完全有权取消该账户内的所有交易。我司完全有权取消该等账户,并收取不少于账户内余额百分之10作为行政费后将账户内余数款项全数退回账户持有人。
所有买卖差价将按市场情况而调整改变,在少数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公布数据、突发消息、巿场成交薄弱等),扩大买卖差价属正常。
11.1 客户理解到:
11.2 客户确认,倘我司根据指示行事而将会导致超过信贷限额,则:
14.1 客户如使用我司的网上外汇交易系统(「网上平台」),即表示客户确认并接受下列各项:
15.3.1 如客户因某个目的而将该等款项的所有权完全转让予本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为担保或为支付当前或将来的债务、实际债务、或有负债或预期债务,例如保证金,该等款项不会被视为客户资金。
15.3.2 客户担保其对我司的当前债务、将来债务、事实债务、或有负债或预期债务,而将其存入的部分或全部资金转移给我司,且该笔资金是为担保客户的未平仓头寸、当前债务、将来债务、事实债务、或有负债或预期债务所必需的(其金额将由我司自行酌情决定以客户的每日未平仓头寸及交易为基准每日计算得出,因为市场情况起决定性作用。其金额有可能大于为维持客户的未平仓头寸所必需的保证金金额。)部分或全部款项的完全所有权转让予我司,而我司按照该等条款拥有该部分款项。因而对于这部分或任何客户资金,客户没有所有人申索权,并且这部分款项不会被隔离。
15.3.3 对于本协议第15.3.2条描述的部分或任何款项,客户没有所有人申索权,而我司可自行处理上文所描述的该部分或任何客户资金。
本人特此声明
本人特此确认并同意,除非我司收到本人的更改通知,否则我司就一切目的而言可完全依赖上述数据和声明。
本人认知及确认:
本人已经细阅我司客户协议书及;
客户协议书所列有关风险披露声明及;
我司已请本人阅读上述风险披露声明、提出问题及寻求独立的意见(如本人有此意愿)。
本人同意受我司客户协议书之条款及条件约束并明白及确认我司可不时修订该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本人确认,我司并不提供任何有关投资、税务或法律的意见或建议。
登入数据保密的重要性
我司强烈要求客户将登录交易平台的数据保密及稳妥收藏。这些登录数据是由我司直接传递给客户。因此,只有账户持有人有权拥有该等登录数据并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买卖。我司强烈建议客户在第一次登录交易平台时更改登录密码及妥善收藏,因为所有在客户交易账户的买卖活动,客户均需负责。当客户怀疑登录数据被第三者取得,客户应实时更改密码或通知本公司更改登录密码。同时,我司严禁员工向客户索取登录密码及进入客户交易账户进行任何活动。客户如对任何索取登录密码的人士有疑问,请与本公司联络。